證 券 服 務

即 日 起 至 2007年 3 月 31日 , 於 大 新 銀 行 開 立 證 券 戶 口 1, 即 可 以 0.1% 特 低 經 紀 佣 金 進 行 證 券 買 賣 2 , 並 不 設 最 低 佣 金 收 費
此 外 , 客 戶 更 可 以
優 惠 月 費 HK$150 享 用 3個 月 網 上 串 流 股 票 報 價 服 務 3

請 即 行 動 ! 如 欲 查 詢 詳 情 , 請 與 本 行 職 員 聯 絡 。
 
條 款 及 細 則 :
1. 佣 金 優 惠 適 用 於 2007年 1月 2日 至 2007年 3月 31日 前 於 大 新 銀 行 新 開 立 之 證 券 戶 口 , 並 於 過 去 一 年 內 沒 有 持 有 任 何 大 新 銀 行 之 單 名 或 聯 名 證 券 戶 口 之 客 戶 。
2. 優 惠 適 用 於 經 大 新 銀 行 i-Securities網 上 證 券 服 務 或 全 自 動 化 電 話 證 券 熱 線 作 香 港 上 市 股 票 之 買 賣 交 易 。 交 易 次 數 不 限 , 佣 金 優 惠 之 交 易 須 於 2007年 3月 31日 或 以 前 執 行 , 逾 期 視 作 無 效 。 所 有 客 戶 須 先 繳 付 有 關 交 易 之 佣 金 (成 交 額 0.25%, 最 低 為 HK$100), 獲 減 免 之 佣 金 將 於 2007年 4月 20日 或 以 前 存 入 客 戶 之 證 券 結 算 戶 口 內 。 客 戶 必 須 於 佣 金 回 贈 時 仍 然 持 有 大 新 銀 行 證 券 戶 口 及 證 券 結 算 戶 口 。
3. 串 流 股 票 報 價 服 務 月 費 原 價 為 HK$290, 欲 享 獲 HK$150網 上 串 流 股 票 報 價 服 務 月 費 優 惠 , 客 戶 須 到 大 新 銀 行 分 行 辦 理 申 請 手 續 。 於 3個 月 優 惠 期 滿 後 , 本 行 將 以 正 價 HK$290收 取 服 務 月 費 。 所 有 費 用 將 每 月 以 預 繳 形 式 從 客 戶 之 結 算 戶 口 內 扣 除 。
4. 大 新 銀 行 保 留 各 項 優 惠 之 最 終 決 定 權 。 以 上 優 惠 如 有 任 何 更 改 , 恕 不 另 行 通 知 。
5. 本 網 頁 所 載 的 資 料 只 供 參 考 , 並 不 構 成 買 賣 的 邀 約 或 建 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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