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廣期由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推廣期」),包括首天及最後一天。
- 「證券買賣$0佣金」優惠只適用於「推廣期」內首次於大新銀行(「本行」)成功開立全新證券戶口並於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間未曾以單名或聯名形式持有本行任何證券戶口之客戶(「全新證券戶口」)。「證券買賣$0佣金」優惠期為客戶成功開立證券戶口日起計兩個月包括首天及最後一天(「$0佣金優惠期」)。「證券買賣$0佣金」優惠只適用於透過「流動交易平台」、「網上證券服務」或「分行證券服務中心」進行之證券買賣。此優惠的交易次數不限,惟大新VIP銀行服務客戶之累積交易金額上限為港幣等值300萬元(客戶需於「$0佣金優惠期」完結當日仍為大新VIP銀行服務客戶否則累積交易金額上限為港幣等值200萬元。);而一般客戶的累積交易金額上限則為港幣等值200萬元。如客戶買賣之證券以人民幣計價,其交易金額將以本行當時所決定之人民幣兌換率作計算累積交易金額。此總累積交易金額包括透過「流動交易平台」、「網上證券服務」及「分行證券服務中心」進行之$0佣金交易金額。合資格享有「證券買賣$0佣金」之客戶須預先繳付有關交易之現有客戶優惠佣金,獲減免之佣金將於「$0佣金優惠期」完結後兩個月內存入客戶之證券結算戶口內。客戶必須於佣金回贈時仍然持有本行之證券戶口及證券結算戶口。
- 「0.125%證券買賣佣金」優惠只適用於「推廣期」內透過本行有效之證券戶口於「流動交易平台」、「網上證券服務」及「分行證券服務中心」成功進行之證券買賣,最低收費為港幣/人民幣70元。
- 「0.1%證券買賣佣金」優惠只適用於「推廣期」內以本行有效之證券戶口透過「流動交易平台」、「網上證券服務」及「分行證券服務中心」成功進行每宗成交金額達一百萬或以上之證券買賣。合資格享有「0.1%證券買賣佣金」優惠之客戶須預先繳付有關交易之優惠佣金,獲減免之佣金將於2014年1月31日或以前存入客戶之證券結算戶口內。客戶必須於佣金回贈時仍然持有本行之證券戶口及證券結算戶口。
- 新開立證券戶口客戶於「$0佣金優惠期」後於「推廣期」內透過「流動交易平台」、「網上證券服務」及「分行證券服務中心」成功進行之證券買賣亦可享「0.125%證券買賣佣金」及「0.1%證券買賣佣金」優惠。惟各項優惠不能同時使用。
- VIP銀行服務客戶於「推廣期」內經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成功存入香港上市證券(認股證及牛熊證除外)至本行之證券戶口而該等存入之證券的累積總市值達港幣等值30萬至80萬以下,可獲HK$300現金獎賞;若存入之證券的累積總市值達港幣等值80萬至200萬以下,可獲HK$800現金獎賞;若存入之證券的累積總市值達港幣等值200萬或以上,可獲HK$2,000現金獎賞。每個證券戶口可獲之現金獎賞上限為HK$2,000。證券的市值是以存入當日的收市價及匯率計算。客戶可經本行之證券戶口沽出有關存入的證券。存入證券的累積總市值將會扣減於「推廣期」內經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轉出或現貨提取之證券市值。客戶須於2013年12月31日時仍為大新VIP銀行服務客戶,方可享此優惠。現金獎賞將於2014年1月31日或以前存入合資格客戶之證券結算戶口內。客戶必須於現金獎賞時仍然持有本行之證券戶口及證券結算戶口。
- 有關新VIP銀行服務客戶獎賞之優惠詳情及有關條款及細則,請參閱其相關宣傳單張或與本行客戶服務主任聯絡。
- 「網上開立證券戶口」優惠只適用於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內首次於大新銀行(「本行」)成功經「網上理財服務」開立全新證券戶口並於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間未曾以單名或聯名形式持有本行任何證券戶口之客戶。現金獎賞將於證券戶口開立日起計兩個月內存入合資格客戶之證券結算戶口內。客戶必須於存入現金奬賞時仍然持有本行之證券戶口及證券結算戶口。
- 所有優惠並不能轉讓,亦不能兌換現金或任何折扣優惠。
- 以上優惠不適用於私人銀行客戶及以公司名義開立戶口之客戶。
- 優惠1、3不適用於大新金融集團及其附屬機構之職員。
- 以上優惠不能與本行其他有關之優惠同時使用。本行保留隨時終止優惠或更改以上優惠及條款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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