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及細則:
- 推廣期由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推廣期」),包括首天及最後一天。
- 「證券買賣$0佣金」優惠只適用於「推廣期」內首次於大新銀行(「本行」)成功開立全新證券戶口並於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間未曾以單名或聯名形式持有本行任何證券戶口之客戶(「全新證券戶口」)。「證券買賣$0佣金」優惠期為客戶成功開立證券戶口日起計兩個月包括首天及最後一天(「$0佣金優惠期」)。「證券買賣$0佣金」優惠只適用於透過「流動交易平台」、「網上證券服務」或「分行證券服務中心」進行之證券買賣。此優惠的交易次數不限,惟VIP銀行服務客戶之累積交易金額上限為港幣等值300萬元(客戶需於「$0佣金優惠期」完結當日仍為VIP銀行服務客戶,否則累積交易金額上限為港幣等值200萬元。);而一般客戶的累積交易金額上限則為港幣等值200萬元。此總累積交易金額包括透過「流動交易平台」、「網上證券服務」及「分行證券服務中心」進行之$0佣金交易金額。如客戶買賣之證券以人民幣計價,其金額將以本行當時所決定之人民幣兌換率作計算。合資格享有「證券買賣$0佣金」之客戶須預先繳付有關交易之現有客戶優惠佣金,獲減免之佣金將於「$0佣金優惠期」完結後兩個月內存入客戶之證券結算戶口內。客戶必須於佣金回贈時仍然持有本行之證券戶口及證券結算戶口。
- 「0.125%證券買賣佣金」優惠只適用於「推廣期」內透過本行有效之證券戶口於「流動交易平台」、「網上證券服務」及「分行證券服務中心」成功進行之證券買賣,最低收費為港幣/人民幣70元。
- 「0.1%證券買賣佣金」優惠只適用於「推廣期」內以本行有效之證券戶口透過「流動交易平台」、「網上證券服務」及「分行證券服務中心」成功進行每宗成交金額達一百萬或以上之證券買賣。合資格享有「0.1%證券買賣佣金」優惠之客戶須預先繳付有關交易之優惠佣金,獲減免之佣金將於2015年1月內存入客戶之證券結算戶口內。客戶必須於佣金回贈時仍然持有本行之證券戶口及證券結算戶口。
- 新開立證券戶口客戶於「$0佣金優惠期」後於「推廣期」內透過「流動交易平台」、「網上證券服務」及「分行證券服務中心」成功進行之證券買賣亦可享「0.125%證券買賣佣金」及「0.1%證券買賣佣金」優惠。惟各項優惠不能同時使用。
- VIP銀行服務客戶於「推廣期」內經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由其他銀行或證券公司(不包括大新金融集團及其附屬機構)成功存入香港上市證券(認股證及牛熊證除外)至本行之證券戶口而該等存入之證券的累積總市值達指定金額,可享現金獎賞。客戶可經本行之證券戶口沽出有關存入的證券。存入證券的累積總市值將會扣減於「推廣期」內經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轉出或現貨提取之證券市值。證券的市值是以存入/轉出/提取當日的收市價及匯率計算。每個證券戶口可獲之現金獎賞上限為HK$3,000。客戶須於2014年12月31日時仍為大新VIP銀行服務客戶,方可享此優惠。現金獎賞將於2015年1月內存入合資格客戶之證券結算戶口內。客戶必須於現金獎賞時仍然持有本行之證券戶口及證券結算戶口。
- 「股票投資儲蓄計劃$0佣金」優惠只適用於「推廣期」內透過本行進行之股票投資儲蓄計劃,包括新設立及現有之股票投資儲蓄計劃。佣金回贈之上限為每月投資金額HK$20,000,包括客戶名下所有計劃。合資格享有「股票投資儲蓄計劃$0佣金」之客戶須預先繳付有關交易之佣金,2014年7月至9月獲減免之佣金將於2014年10月內存入客戶之證券結算戶口內。2014年10月至12月獲減免之佣金將於2015年1月內存入客戶之證券結算戶口內。客戶必須於佣金回贈時仍然持有本行之證券戶口及證券結算戶口。股票投資儲蓄計劃之每月投資額最低為HK$1,000。客戶可以以HK$500的倍數增加每月供款。每月投資金額將包括佣金及其他費用。如選擇以大新銀行信用卡為扣賬戶口,客戶名下所有計劃之每月投資金額總和不能超過HK$5,000。有關股票投資儲蓄計劃之詳情及其條款及細則,請參閱相關宣傳單張。
- 所有優惠並不能轉讓,亦不能兌換現金或任何折扣優惠。
- 所有優惠不適用於私人銀行客戶及以公司名義開立戶口之客戶。
- 優惠一及三不適用於大新金融集團及其附屬機構之職員。
- 以上優惠不能與本行其他有關之優惠同時使用。本行保留隨時終止優惠或更改以上優惠及條款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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