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銀行
 
網上繳費多重賞之條款及細則:
  1. 網上繳費多重賞(「抽獎」) 之推廣期由 2015年 1 月 14 日至 2015 年 6 月30 日止,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推廣期」共分三個回合進行:第一回合由2015年1月14日至2月28日,第二回合由2015年3月1日至4月30日,第三回合由2015年5月1日至6月30日(以交易日計算)。
  2. 是次活動不適用於大新金融集團及其附屬公司之員工,以示公允。
  3. 「合資格戶口」包括有效之大新銀行有限公司(「本行」)之存款、定期戶口/信用卡/扣賬卡/現金卡/貴賓卡,而本行信用卡之附屬卡或以附屬卡作為電話理財用戶號碼之戶口則不包括在內。
  4. 「合資格客戶」乃指年滿18歲或以上之香港居民,並持有上述合資格戶口之客戶,方可獲得抽獎機會。
  5. 合資格客戶於任何一個回合內連續兩個月於本行經大新網上理財成功每月完成一項合資格交易(定義見以下第 6 條),即可獲得一次抽獎機會。如客戶之合資格交易(任何一項)是經大新流動理財成功完成,可獲額外一次抽獎機會。在第3回合中,如連續6個月在推廣期內每月透過大新網上理財或大新流動理財成功每月繳付一項合資格交易,即可獲3倍抽獎機會。
  6. 「合資格交易」是指透過大新網上理財或大新流動理財之「繳費Net 服務」功能,完成任何繳付賬項交易而該交易須符合以下規定:
  7. a. 繳付金額必須至少為 HK$100;及
    b. 不論是即時或預設的所有繳付賬項交易必須於任何一回合內每月完成過賬。
  8. 每位合資格客戶必須提供一個有效的電郵地址予本行以接收本行最新產品的服務資訊及優惠推廣,及銀行不時給予閣下之「有關客戶資料的客戶通知」G項中所列出的產品、服務及/或標的類別的任何直接宣傳推廣(「合資格電郵地址」)。如客戶不願意接收上述資訊及推廣,客戶不應參加抽獎。
  9. 每位客戶可於第一及第二回合內最多獲得二次抽獎機會,在第三回合內最多獲得六次抽獎機會。
  10. 抽獎分三個回合,抽獎詳情如下:
  11. 推廣期 交易日期 每回合抽獎獎品 抽獎日期 得獎通知書發出日期
    第一回 1月14日至2月28日 HK$10,000惠康購物禮券 (1名)
    HK$100惠康購物禮券 (50名)
    HK$20美心餐飲禮券 (500名)
    3月9日 3月31日前
    第二回 3月1日至4月30日 5月11日 5月31日前
    第三回 5月1日至6月30日 7月9日 7月31日前
  12. 抽獎將以電腦抽籤形式於2015年3月9日、5月11日及7月9日舉行。得獎者將獲個別通知,而得獎通知書及領獎詳情將於2015年3月31日、5月31日及7月31日前發送至有關客戶於本行所登記之合資格電郵地址。任何得獎通知書如在任何情況下(包括但不限於客戶之合資格之電郵地址屬無效或不正確)無法送遞,本行將不承擔任何責任及不會補發得獎通知書。
  13. 合資格客戶須於抽獎日或之前必須仍然持有有效的本行網上理財及電話理財賬戶。
  14. 如合資格客戶於抽獎日或之前於本行刪除有關之合資格電郵地址或取消有關之合資格戶口,將不獲是次之得獎資格。
  15. 所有現金券均不可轉讓予他人或轉讓至其他賬戶、轉換或兌換現金、其他禮品或任何折扣優惠。
  16. 獎品圖片只供參考。本行並非現金券之供應商,客戶如對有關產品或服務質素有任何查詢、意見或投訴,請直接與有關供應商聯絡。本行恕不承擔任何責任。一切有關現金券之爭議,均應由客戶與有關供應商自行解決。
  17. 現金券之使用須受有關之條款及細則約束。
  18. 客戶在抽獎中如有任何舞弊及/或欺詐成分(由本行全權決定),本行有權取消該客戶參加抽獎的資格。本行保留權利在客戶於本行的戶口內直接扣除客戶因舞弊及/或欺詐而不恰當地獲得的任何獎品或禮券的等值金額而不作另行通知及/或採取法律行動追討任何未償付金額。如有關現金券出現缺貨情況或其他問題,本行有權以其他禮品/禮券取代,而毋須另行通知。
  19. 如有關現金券出現缺貨情況或其他問題,本行有權以其他禮品/禮券取代,而毋須另行通知。
  20. 本行就得獎者名單、參加/得獎資格及發放獎賞等保留最終決定權。
  21. 所有是此推廣之資料,包括有關之日期及時間均以本行的系統報告為準及由本行作最終決定。
  22. 本行有權隨時更改此優惠之條款及細則或取消此優惠而不作另行通知。
  23. 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24. 以上內容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