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樓宇按揭推薦計劃(「推薦計劃」)推廣期由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7月31日止(首尾兩天包括在內)(「推廣期」)。 受薦客戶須於推廣期內遞交申請,並於2015年9月30日或之前提取以下指定樓宇按揭貸款金額,推薦人及受薦人即可獲享下列現金奬賞。
推薦計劃之現金奬賞如下:
提取樓宇按揭貸款金額 |
推薦人可獲之現金奬賞 |
受薦人可獲之現金奬賞 |
港幣$300萬或以上及港幣$500萬以下 |
港幣$3,000 |
港幣$500 |
港幣$500萬或以上及港幣$800萬以下 |
港幣$5,000 |
港幣$800萬或以上 |
港幣$10,000 |
- 推薦人必須為大新銀行有限公司(「本行」)現有之VIP銀行服務客戶或優易理財客戶及持有本行有效的樓宇按揭貸款戶口,即於受薦人遞交客戶推薦表格(「推薦表格」)時仍然持有本行之有效戶口之客戶。(有效戶口包括樓宇按揭貸款戶口及存入現金獎賞之指定戶口)。
- 推薦人可推薦多於一位受薦人,其可獲之現金奬賞並不設上限。
- 受薦人必須為非本行現有樓宇按揭貸款客戶(非本行現有樓宇按揭貸款客戶指於遞交推薦表格時並沒有持有任何本行有效之樓宇按揭貸款戶口之客戶)。
- 推薦人及受薦人必須填妥及簽署推薦表格。受薦人於提交樓宇按揭貸款申請時,必須同時遞交已填妥及簽署推薦表格。
- 推薦人之現金奬賞將於有關樓宇按揭貸款提取後60日內存入推薦人於推薦表格所指定之戶口。於本行存入現金奬賞時,推薦人必須仍然持有該指定戶口且戶口必須仍然有效,否則將不會獲得現金奬賞。
- 受薦人之現金奬賞將於樓宇按揭貸款提取後60日內存入受薦人於本行之按揭供款戶口。
- 如對同一樓宇按揭貸款申請出現多於一位推薦人及如對推薦人先後次序有任何爭議,只有本行紀錄中第一位推薦人可就此樓宇按揭貸款申請獲享現金奬賞。樓宇按揭貸款申請個案之資料(包括推薦人之先後次序,提取樓宇按揭貸款金額及日期)根據本行紀綠作準。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 此推薦計劃不可與本行之其他推薦奬賞優惠(如經紀推薦)同時使用。
- 推薦人及受薦人必須年滿18歲。
- 推薦人及受薦人均不能為大新金融集團之僱員或僱員樓宇按揭計劃申請者。
- 本行保留隨時修改或終止此推廣優惠及不時修改任何有關條款及細則的權利。
- 有關推廣優惠的任可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 推廣優惠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文本如有歧議,概以英文文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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