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銀行
 
一般推廣條款及細則
 
  1. 除特別註明外,本推廣條款及細則項下之優惠及本推廣條款及細則只適用於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內進行合資格投資交易之大新銀行有限公司 (「本行」)客戶。
  2. 如客戶選用之投資服務、外幣兌換及/或敍做的定期存款之交易/存款金額為非港幣,其金額將根據本行當時所決定之有關外幣兌換率換成港幣後,再作計算是次優惠之交易/存款金額之用。
  3. 以下優惠只適用於個人客戶,包括單名及聯名戶口。除特別註明外,每位客戶及其對應的單名或聯名投資基金、債券/票據/股票掛鉤投資戶口及定存貨幣活轉服務戶口,只可享以下優惠乙次。
  4. 以下優惠不能轉讓或轉售予他人,亦不能兌換為現金、其他產品、服務或折扣優惠。除特別註明外,以下優惠不能與本行有關服務之其他優惠同時享用。若客戶同時獲享其他推廣優惠,本行保留批准客戶之全部或部分優惠之權利。
  5. 以下優惠並不適用於大新金融集團及其附屬機構之職員。
  6. 本行保留隨時終止及修訂以下優惠及修訂其有關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7. 如本條款之中文版本與英文版本在文義上出現分歧,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8. 客戶可同時享有優惠一、優惠二、優惠三及優惠四(受每項優惠之條款及細則約束)。
 
優惠一:全新投資服務類別客戶交易獎賞(「優惠一」)之條款及細則
 
  1. 優惠一只適用於 (1) 在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間於同一組別中未曾以單名或聯名形式透過本行認購或訂立相關組別內全部投資服務類別,包括組別一: 股票掛鉤投資及債券;組別二: 高息外幣聯繫投資存款/ 外幣聯繫保本投資存款及定存貨幣活轉服務; 及組別三: 基金,並(2) 在推廣期內成功敘做一項或多項屬於相關組別的合資格全新投資服務類別交易,而且在同一全新投資服務類別內之累積交易金額達HK$ 300,000或以上 (或其等值)之客戶 (「優惠一之合資格客戶」) 。
  2. 全新投資服務類別是指客戶在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間未曾透過本行以單名或聯名形式認購或訂立之投資服務類別。而合資格全新投資服務類別交易是指全新投資服務類別內之指定交易,包括以下:
    a. 以定額認購的基金 (如為A類基金,客戶繳付之首次認購費須不少於1.5%),不適用於基金轉換及基金投資儲蓄計劃
    b. 股票掛鉤投資
    c. 高息外幣聯繫投資存款(存款期不少於14日) 及/ 或 外幣聯繫保本投資存款
    d. 債券 (首次認購之零售債券或於香港聯合交易所交易之債券除外)
    e. 定存貨幣活轉服務

    例子: 若客戶於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間曾認購或訂立於每個組別中任何一項投資服務類別(股票掛鉤投資、高息外幣聯繫投資存款及基金) ,客戶將不可享有此優惠。若客戶於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期間只曾認購股票掛鉤投資,並成功在推廣期內訂立高息外幣聯繫投資存款(存款期不少於14日)並認購基金及債券,而高息外幣聯繫投資存款、基金以及債券之累積交易金額各自均達HK$ 300,000或以上,客戶僅可就訂立高息外幣聯繫投資存款及認購基金享用此優惠,但不能就認購債券獲享此優惠。

  3. 優惠一之合資格客戶只可享此優惠乙次。VIP銀行服務客戶可獲享超市購物現金券(「現金券」)上限為HK$1,500; 而非VIP銀行服務客戶之現金券上限則為HK$ 600。優惠一之現金券金額將按客戶類別及客戶認購或訂立之合資格全新投資服務類別之數量而定。詳情請參閱優惠一之交易獎賞表。
  4. 同一全新投資服務類別內之交易金額方可合併累積計算,不可跨類別合併計算。
  5. 本行將於2016年8月31日或之前將有關現金禮券郵寄予優惠一之合資格客戶。合資格客戶須於本行寄出禮劵時仍然持有本行存款戶口,方可獲享此優惠。
  6. 如合資格客戶所獲享之現金券出現缺貨或其他問題,本行保留給予另一款同等價值禮品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現金券之使用須受到列印於現金券上之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本行並非有關現金券之供應商,客戶如對有關產品或服務質素有任何查詢、意見或投訴,請直接聯絡有關供應商,本行概不負責。
 
優惠二:投資服務客戶交易獎賞(「優惠二」)之條款及細則
 
  1. 客戶於推廣期內於同一投資服務組別內敘做之合資格投資服務交易所累積交易金額達HK$ 500,000或以上 (或其等值),可享優惠二之交易獎賞(「優惠二之合資格客戶」),獎賞上限為HK$ 10,000。優惠二之交易獎賞金額將按客戶類別、客戶認購或訂立之投資服務組別及總累積交易金額而定。詳情請參閱優惠二之交易獎賞表。
  2. 合資格投資服務交易包括以下:
    a. 以定額認購的基金 (如為A類基金,客戶繳付之首次認購費須不少於1.5%),不適用於基金轉換及基金投資儲蓄計劃
    b. 股票掛鉤投資
    c. 高息外幣聯繫投資存款(存款期不少於14日)
    d. 外幣聯繫保本投資存款
    e. 定存貨幣活轉服務
    f. 債券(首次認購之零售債券或於香港聯合交易所交易之債券除外)
  3. 同一投資服務組別內之交易金額方可合併累積計算,不可跨組別合併計算。
  4. 本行將於2016年8月31日或之前將有關交易獎賞存入優惠二之合資格客戶於本行開立之i-Account綜合理財戶口內。優惠二之合資格客戶須於本行存入有關交易獎賞時仍然持有有效之i-Account 綜合理財戶口及須與存入有關交易獎賞之i-Account綜合理財戶口之戶口持有人完全相同,方可獲享此優惠。
 
優惠三:外幣兌換0差價優惠(「優惠三」)之條款及細則
 
  1. 新VIP銀行服務客戶或特選現有VIP銀行服務客戶於推廣期內透過本行任何分行進行合資格外幣兌換交易,首筆兌換可享0差價優惠,可享此優惠之兌換金額之上限為HK$100,000或其等值(「優惠三之合資格客戶」) 。優惠三之合資格客戶只可享此優惠乙次。
  2. 優惠三之合資格客戶須先以當時的本行的外幣匯率(“執行價”)進行交易,VIP銀行服務客戶於進行兌換時仍可享其特惠匯率。外幣兌換0差價優惠是指將合資格外幣兌換金額 (上限為HK$100,000或其等值) 其執行價及按當時相關外幣兌換銀行買入價及賣出價的中間匯率(“中間價”)兌換之差額以現金回贈方式給予優惠三之合資格客戶(“交易獎賞”)。例子: 假設優惠三之合資格客戶於推廣期內首筆的外幣兌換是以HK$100,000兌換成人民幣,而當時的港元兌人民幣的匯率為:
    銀行買入價 1.18245 銀行賣出價1.19695
    客戶於進行兌換時所兌換成人民幣之金額 HK$100,000/1.19695 (執行價) 人民幣83,545.70
    以當時相關外幣兌換銀行買入價及賣出價的中間匯率所兌換成人民幣之金額 HK$100,000/[(1.18245+1.19695)/2] = 1.1897 (中間價) 人民幣84,054.80
    客戶可享之交易獎賞 人民幣84,054.80 -人民幣83,545.70 人民幣509.10
    本行將人民幣509.10之交易獎賞以回贈方式給予優惠三之合資格客戶。
  3. 「新VIP銀行服務客戶」指客戶於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間並未曾以個人或聯名形式選用或取消VIP銀行服務或Hello Kitty VIP銀行服務。 如屬聯名賬戶,新VIP銀行服務客戶必須為VIP i-Account綜合理財戶口之基本戶口持有人。 基本戶口持有人指由客戶簽署的VIP銀行服務申請書或開戶/服務申請書上所述的「申請人」。優惠三之特選現有VIP銀行服務客戶指於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間未有於本行進行任何外幣兌換交易之現有VIP銀行服務客戶。
  4. 優惠三之合資格外幣兌換交易是指透過本行各分行以當時之匯率進行之外幣兌換交易。優惠適用於以港幣兌換指定外幣及指定外幣兌換港幣 (優惠不適用於指定外幣之間的兌換及現鈔兌換)。指定外幣為澳元、加元、歐羅、英鎊、日圓、紐元、人民幣及美元。
  5. 優惠三不能與本行其他外幣兌換優惠同時使用。
  6. 本行將於2016年8月31日或之前將有關交易獎賞存入客戶於本行開立之i-Account綜合理財戶口內。優惠三之合資格客戶須於本行存入有關交易獎賞時仍然持有有效之i-Account綜合理財戶口及須與存入有關交易獎賞之i-Account綜合理財戶口之戶口持有人完全相同,方可獲享此優惠。
  7. 如就此優惠所適用的中間價有任何爭議,本行將擁有最終決定權。
 
優惠四:特高定期存款年利率優惠之條款及細則
 
  1. 優惠四只適用於以下四類客戶 (「優惠四之合資格客戶」):
    i. 特選現有VIP 銀行服務客戶透過本行各分行同時完成「風險評估問卷」及提供有效電郵地址*,並即時以全新資金或現有資金進行合資格外幣兌換交易,隨即以該筆兌換的資金開立38日指定貨幣的定期存款
    ii. 特選現有VIP 銀行服務客戶透過本行各分行同時完成「風險評估問卷」及提供有效電郵地址*,並即時以全新資金開立38日指定貨幣的定期存款
    iii. 新VIP 銀行服務客戶透過本行各分行同時提供有效電郵地址*及登記 360°「易出糧」服務,並即時以全新資金開立38日指定貨幣的定期存款
    iv. 新VIP 銀行服務客戶透過本行各分行提供有效電郵地址*,並同時以全新資金開立38日指定貨幣的定期存款

    客戶於此優惠所享之特高外幣定期存款年利率優惠將根據客戶有否完成風險評估問卷、提供有效電郵地址*、登記360°「易出糧」服務、進行合資格外幣兌換交易及定期存款之貨幣而有所不同。有關特高定期存款年利率優惠之詳情,請與本行職員聯絡。

  2. 「新VIP銀行服務客戶」指客戶於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間並未曾以個人或聯名形式選用或取消VIP銀行服務或Hello Kitty VIP銀行服務。 如屬聯名賬戶,新VIP銀行服務客戶必須為VIP i-Account綜合理財戶口之基本戶口持有人。 基本戶口持有人指由客戶簽署的VIP銀行服務申請書或開戶/服務申請書上所述的「申請人」。優惠四之特選現有VIP 銀行服務客戶指於2015年7月1 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間曾於本行進行任何外幣兌換交易之現有VIP 銀行服務客戶。
  3. 優惠四之指定貨幣為: 港幣、美元、澳元、紐元、加元及英鎊。
  4. 每位合資格客戶於推廣期內只可享用優惠四一次。
  5. 特高定期存款年利率優惠之定期存款之最低存款額為HK$100,000(或其等值),而最高之存款額為HK$500,000(或其等值)。
  6. 優惠有限,名額為先到先得。有關詳情,請聯絡本行職員。
  7. 優惠四之合資格外幣兌換交易指客戶經本行分行敍做外幣兌換而未有獲享匯率折扣(不包括VIP銀行服務客戶尊享的特惠匯率)之外幣兌換交易(現鈔兌換除外)。
  8. 全新資金指客戶新存入現金、其他銀行支票、本地同業匯入或電匯至本行之存款,但不包括本行現有賬戶轉賬或兌換之存款。客戶如對全新資金之定義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有關全新資金之定義,請向本行職員查詢。
  9. 定期存款年利率會因應當時市場情況而變動。有關存款年利率以客戶於銀行敍做有關定期存款時由本行所提供的年利率為準。有關客戶於交易時所享的實際兌換價及利率,請參考顯示於有關該交易之存款通知書/續期通知書上之有關資料。
  10. 港元及英鎊之定期存款利息根據每年日數365天計算;其他指定貨幣之定期存款利息根據每年日數360天計算(適用於非閏年及閏年)。
  11. 優惠不適用於透過e-Banking網上理財/電話理財或流動理財開立之定期存款。

    *客戶提供有效電郵地址予本行以接收就本行不時給予客戶之「有關客戶資料的客戶通知」G項中所列出的產品服務或促銷標的最新資訊及推廣。 倘若客戶不願意接收上述資訊及推廣,客戶並不符合參加是次特高定期存款年利率優惠推廣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