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銀行
 
一般條款及細則:
  1. 客戶必須保留有關簽賬存根正本,如有任何爭議,大新銀行有限公司(「本行」)保留要求客戶提供有關簽賬存根及其他文件或証據的權利,以作核實。已遞交之簽賬存根將不獲發還。本行保留決定交易是否合符資格之最終決定權。
  2. 本行保留隨時終止此推廣或修改本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
  3. 如有任何爭議,本行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4. 本文所載之條款及細則將成為規限使用本行信用卡的合約之一部份,並須按該合約詮釋。如本條款及細則與該合約有任何抵觸,將以本條款及細則為準。
  5. 此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本如有歧異,以中文版本為準。
「停紙.減廢﹣幸運大抽獎」之條款及細則:
  1. 整個推廣優惠分為3個階段進行,分別由2014年7月1日至8月31日(第1階段推廣期)、由2014年9月1日至10月31日(第2階段推廣期)及由2014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第3階段推廣期)(「推廣期」),包括首尾兩日並以交易日計算,交易日期以本行電腦記錄為準。
  2. 本推廣只適用於由本行發出之信用卡或其聯營卡(包括由豐明銀行轉移至本行之信用卡)之主卡(「適用信用卡」)持卡人(「合資格客戶」)。惟不適用於附屬卡、銀聯雙幣信用卡之人民幣賬戶、扣賬卡、現金卡、公司卡、採購卡、簽賬卡、商務卡、Gift卡、貴賓卡、「合家歡」八達通戶口、折現計劃賬戶及結欠轉賬戶口。
  3. 客戶需於任何1個階段之推廣期內符合以下要求方可享此推廣:
    (I) 獎賞(1):幸運大抽獎 - 手提電話簽賬金額回贈優惠
  4. • 合資格客戶透過網上理財服務首次成功作出停止收取信用卡郵寄月結單之登記指示(「合資格登記(1)」)後,可於該推廣期自動獲享1次抽獎機會。惟合資格登記(1)並不適用於推廣期前已停止收取信用卡郵寄月結單之客戶。
    • 如合資格客戶於作出合資格登記(1)之同一階段推廣期內,同時成功首次登記大新網上理財服務(「合資格登記(2)」),即可於該推廣期自動獲享5倍抽獎機會(即共享5次抽獎機會,當中已包括作出合資格登記(1)所獲享的1次抽獎機會)。惟合資格登記(2)並不適用於推廣期前已曾經持有大新網上理財服務戶口之客戶。
    (II) 獎賞(2):抽獎機會自動累積優惠
    • 如合資格客戶作出合資格登記(1)或合資格登記(2),並於推廣期未曾透過任何途徑作出恢復收取信用卡郵寄月結單之登記指示或未有取消大新網上理財服務戶口,則合資格客戶所獲享的1次或5次抽獎機會將會自動累積至剩餘階段之推廣期。
  5. 合資格客戶於推廣期不可以重覆作出合資格登記(1)或合資格登記(2)以獲享更多抽獎機會;每位合資格客戶於推廣期內只限獲獎1次,而得獎者將不可參加剩餘階段之抽獎。
  6. 本行將於2014年10月、2014年12月及2015年2月以電腦抽籤形式抽出分別屬於第1、第2及第3階段之推廣期的得獎者各1位,而抽獎結果將分別於2014年10月底、2014年12月底及2015年2月底於本行網頁公佈。本行將於每個階段之推廣期的抽獎結果公佈後4星期內以平郵寄出得獎確認信予得獎者。如客戶所登記之通訊地址無效或不正確,本行將不承擔任何責任及不會補發得獎確認信。
  7. 得獎者介時需依照得獎確認信上所列明之方法及條款,憑適用信用卡於指定時段內到指定之電器連鎖店簽賬購買任何型號之手提電話(「交易」),並於指定時段內到本行指定之換領中心出示適用信用卡、有關簽賬存根、電器連鎖店單據及其他指定文件以作核實及得獎登記(「得獎登記」),方可獲享購買手提電話簽賬金額回贈優惠(「回贈優惠」)。有關得獎登記之詳情將詳列於得獎確認信上。
  8. 回贈優惠將以合資格的簽賬存根上所顯示的簽賬金額及本行電腦記錄為準(並以HK$6,000回贈為上限),並於得獎者完成得獎登記後之2個月內以簽賬額回贈形式直接存入符合得獎者之有關適用信用卡賬戶內(例子:如合資格交易為HK$5,000,得獎者可享之回贈優惠為HK$5,000。如合資格交易為HK$6,500,則得獎者可享之回贈優惠為HK$6,000)。回贈優惠不適用於未誌賬/取消/退回及所有未經授權之交易。
  9. 合資格客戶必須於整個推廣期、得獎登記及回贈優惠期間內保持有效之適用信用卡及擁有良好紀錄、而有關之交易必須已誌賬及閣下未曾透過任何途徑作出恢復收取信用卡郵寄月結單之登記指示或未有取消大新網上理財服務戶口,方可獲得回贈優惠。若客戶未能符合此要求,本行保留取消有關獎賞之權利而毋須預先通知。所有獎賞均不可轉讓予他人或轉讓於其他賬戶、兌換現金或換取其他禮品。回贈優惠亦只適用於扣減信用卡新簽賬項,不可用作繳付信用卡結欠或提取現金。
  10. 不論客戶透過任何形式進行交易,可進行之交易金額須視乎有關信用卡賬戶狀況及可用信用額而定。惟任何情況下,交易金額連同有關信用卡賬戶所欠的欠款(不論為本金、利息、手續費或其他應繳金額,不論到期繳付與否)不得超過本行為有關信用卡賬戶所釐定之可用信用額。
  11. 有關使用網上信用卡月結單服務之詳情、章則及條款,請瀏覽www.dahsing.com/card/estatement。所有圖片只供參考。
  12. 大新金融集團之員工不可參與是次抽獎,以示公允。
有簽有賞之條款及細則:
  1. 簽賬期(「簽賬期」)及禮品換購期(「換購期」)由2014年7月15日至2014年8月31日(包括首尾兩日),簽賬以交易日期計算,交易日期以本行電腦紀錄為準。
  2. 本推廣只適用於本行信用卡(包括本行銀聯雙幣信用卡)或其聯營卡(包括由豐明銀行轉移至本行之信用卡)(「合資格信用卡」)之主卡及其名下附屬卡客戶(「合資格客戶」)。惟不適用於扣賬卡、現金卡、公司卡、採購卡、簽賬卡、商務卡、Gift卡、貴賓卡、「合家歡」八達通戶口及結欠轉賬戶口(「不合資格客戶」)。
  3. 每位合資格客戶只可於換購期內憑其主卡及有關主卡名下之附屬卡(須為「合資格信用卡」)以每件換購價HK$1於全線759阿信屋(「參與商戶」)換購指定禮品,每日最多換購合共5份及於整個換購期內最多換購合共15份。若合資格客戶於換購期內換購多於15份禮品,本行有權於2014年10月份或之前於相關賬戶內扣除由第16件禮品起計每件禮品之手續費HK$19,而毋須另行通知。
  4. 每換購一份禮品,合資格客戶須於指定簽賬期內憑同一張合資格信用卡作合資格簽賬滿HK$1,200或以上(所需之簽賬金額之計算以合資格客戶所換購禮品之數量為準,例如:合資格客戶換購2份禮品,須於簽賬期內作合資格簽賬滿HK$2,400(HK$1,200 x 2)或以上)(合資格簽賬定義見下列條款7),並於指定換購期內親臨有關參與商戶及憑該合資格信用卡以HK$1換購禮品。
  5. 本行銀聯雙幣信用卡之人民幣賬戶合資格簽賬將以1:1.2換算為港幣以作計算消費總額並與港幣戶口合併計算。
  6. 客戶可先換購禮品然後簽賬。附屬卡之合資格簽賬與主卡之合資格簽賬將分開獨立計算。
  7. 合資格簽賬只適用於本地及海外所作之零售簽賬,惟不適用於其他簽賬項目包括但不限於現金透支、自動轉賬、循環付款交易(如八達通自動增值、Autotoll自動增值等)、「開心消費分期」計劃金額、信用卡兌現計劃分期金額、分行易兌現、股票投資儲蓄計劃、結欠轉賬金額、「網上繳費Net」繳費金額、交稅金額、「繳費易」繳費金額、免息分期月供之交易金額、禮物換購費用(如適用)、信用卡支票服務交易(如適用)、銀行手續費(包括但不限於繳交年費、財務費用、逾期罰款、現金透支手續費等)、籌碼兌換、未誌賬/取消/退回/沒有簽賬存根及所有未經授權之交易。本行保留對簽賬是否合符資格之最終決定權。
  8. 若不合資格客戶換購禮品或合資格客戶於簽賬期內未能符合簽賬要求,本行有權於2014年10月份或之前於相關之賬戶內扣除每件禮品之手續費HK$19,而毋須另行通知。
  9. 每款禮品數量有限,換完即止,並只適用於有售賣有關禮品之759阿信屋,並不適用於759 Kawaiiland、759阿信屋家品市場及759阿信屋急凍食品市場。所有禮品數量以店舖當時供應情況為準。
  10. 如合資格客戶之信用卡磁帶/晶片損壞或由於其他原因而引致客戶不能以該信用卡付款,本行及有關參與商戶將不接受以其他信用卡或其他付款形式以HK$1換購價換購禮品。
  11. 所有以HK$1換購價換購的禮品均不可兌換現金、不能退回或轉換其他產品。所有圖片只供參考。
  12. 本行並非上述禮品或與其相關之產品之供應商。客戶如對有關禮品或服務質素有任何查詢、意見或投訴,請直接與有關供應商聯絡。本行恕不承擔任何責任。
  13. 如有關禮品出現缺貨情況或其他問題,本行有權以其他禮品取代,並毋須向有關客戶作另行通知,而該產品之價值或種類可能與是次推廣所提供的產品或不相同。
  14. 如參與商戶倒閉,有關優惠將會即時停止。
  15. 客戶須於整段簽賬期及換購期內仍然持有有效之本行信用卡及擁有良好紀錄而有關之簽賬交易必須已誌賬,否則本行有權於相關之賬戶內扣除每件禮品之手續費HK$19,而毋須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