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銀行
 
迎新禮品之條款及細則:
  1. 推廣期由即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推廣期」)。迎新禮品只適用於推廣期內成功申請大新ONE+信用卡及於過往12個月內未曾持有及/或取消任何由大新銀行有限公司(「本行」)發出之信用卡主卡或附屬卡之全新主卡客戶(「合資格客戶」)。若合資格客戶同時申請多張主卡,亦最多只可獲享迎新禮品乙份。
  2. 合資格客戶於發卡日起計首三個月(「簽賬期」)之「合資格簽賬」可獲迎新禮品「高達5%現金回贈」(包括「基本1%現金回贈」(請參閱一般條款及細則之「現金回贈」計劃)及「額外4%現金回贈」,合共5%現金回贈)。
  3. 「額外4%現金回贈」之「合資格簽賬」包括零售簽賬、現金透支、「開心消費分期」計劃分期金額、信用卡兌現計劃分期金額、分行易兌現、自動轉賬、循環付款交易、已誌賬之結欠轉賬金額、股票投資儲蓄計劃、「網上繳費Net」繳費金額、「繳費易」繳費金額、免息分期月供之交易金額、禮物換購費用(如適用)、信用卡支票服務交易(如適用)、「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金額;但並不適用於以下交易,包括但不限於銀行手續費(包括繳交年費、財務費用、逾期費用及現金透支手續費等)、籌碼兌換、未誌賬/取消/退回之交易及所有未經授權之交易。附屬卡之零售簽賬及現金透支將合併於主卡賬戶內計算。本行保留對簽賬是否合符獲享迎新禮品之資格之最終決定權。
  4. 每個合資格客戶於簽賬期內可獲之「額外4%現金回贈」最多為HK$300。
  5. 「額外4%現金回贈」將於簽賬期完結後60日內以信用卡免找數簽賬額形式存入主卡合資格客戶的信用卡賬戶內,並顯示於月結單上。有關信用卡賬戶必須於誌賬當日仍為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信用卡免找數簽賬額將用以扣減新簽賬項之用,而不得轉讓、安排退款或提取現金。
  6. 本行將根據合資格客戶儲存於本行之交易紀錄,以決定合資格客戶是否符合獲享有關迎新禮品之資格。
  7. 迎新禮品一經確定,恕不接受任何更改。
  8. 合資格客戶必須保留有關簽賬存根正本。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要求合資格客戶提供有關簽賬存根或其他文件證明之權利,以作核實。已遞交之簽賬存根將不獲發還。
  9. 若合資格客戶於新卡開戶後13個月內取消主卡,本行保留於信用卡戶口內扣除HK$300手續費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
  10. 本行保留隨時更改本條款及細則或取消、更改或終止此推廣優惠的權利而毋須事先通知。
  11. 如有任何爭議,本行擁有最終決定權。
  12. 本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本如有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