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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港通及深港通常见问题

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及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简称:沪港通及深港通;包括沪港交易通与沪港结算通及深港交易通与深港结算通)是由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深圳交易所(深交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结算)在中国内地与香港两地证券市场建立的交易及结算互联互通机制,旨在实现两地投资者直接进入对方市场的目标。透过沪港通及深港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将接纳所有香港及海外投资者买卖「沪股通」及「深港通」股票(北向交易)。

除深交所的创业板股票初期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买卖外,联交所接纳所有香港及海外投资者参与沪港通及深港通买卖中华通证券。只有内地机构投资者及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方可参与南向交易买卖港股通股票,相关条件为个人投资者在其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所有的联交所的交易所参与者、上海交易所会员、深圳交易所会员、香港结算的结算参与者以及中国结算参与人均可参与沪港通及深港通,惟参与者须符合相关交易所及 ╱ 或结算所指定的若干资讯技术性能、风险管理及其他方面的要求。符合要求的交易所参与者以及结算参与者名单已登载于香港交易所网站。

在各类沪股 / 深股中,仅有A股获纳入沪港通及深港通。其他产品类别如B股、交易所买卖基金、债券以及其他证券均不包括在内。

香港与海外投资者可买卖上交所市场上市的若干股票(沪股通股票),包括上证180指数的成份股、上证380指数的成份股,以及不在上述指数成份股内但有H股同时在联交所上市及买卖的上交所上市A股,但不包括下列股票:

  • 不以人民币交易的沪股;及
  • 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沪股#

# 指相关股份被上交所实施「风险警示」,包括ST公司及*ST公司的股份以及须根据上交所规则进行除牌程序的股份。详情请查阅《上交所上市规则》

香港及海外投资者将可买卖在深交所市场上市的个别股票(即深股通股票),包括深证成份指数和深证中小创新指数成份股中所有市值不少于人民币60亿元的成份股,以及有相关H股在联交所上市的所有深交所上市A股,但不包括:

  • 不以人民币交易的深股;及
  • 被实施风险警示^或除牌安排的深股。

深港通开通初期,能通过深股通买卖深交所创业板股票的投资者仅限于机构专业投资者,待解决相关监管事项后,其他投资者或亦可买卖此等股票。
^指相关在深交所主板和中小板买卖而被深交所实施「风险警示」的A股,包括ST公司及*ST公司的股份,以及须根据深交所规则有停牌风险 / 须进行退市除牌程序的股份。详情请查阅《深交所上市规则》

沪股通及深港通股票 港股
可供买卖的股票 沪港通
上证180指数的成份股、上证380指数的成份股,以及有H股同时在联交所上市的上海A股,但不包括不以人民币交易的不时获准在上交所上市及买卖的股票(「沪股」)及被实施风险警示或除牌安排的沪股。

深港通
深证成份指数和深证中小创新指数成份股中所有市值不少于人民币60亿元的成份股,以及有H股同时在联交所上市的深圳A股,但不包括不以人民币交易的不时获准在深交所上市及买卖的股票(「深股」)及被实施风险警示或除牌安排的深股。而创业板股票初期亦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买卖,待解决相关监管事项后,其他投资者或可买卖此等股票。

请参阅香港交易所网站www.hkex.com.hk查看合资格沪股通及深股通股票名单。
所有香港上市证券
额度 北向每日额度为每个市场人民币520亿元 没有额度限制
交易及交收货币 人民币 大部份为港币
股票编号 6位数字 5位数字
交易指示的股数及碎股 所有股票的每手股数为100股,买盘须为整手股数,而卖盘则接纳碎股。整手股数的买卖盘与碎股卖盘会于同一交易平台进行交易配对,并在同一价位竞价。因此,整手股数的买卖盘最终成交股数有可能为碎股。

单一买卖盘的最大股数为100万股。
  • 每个股票的每手股数不一
  • 整手股数的买卖盘与碎股将于不同市场交易配对
  • 并无单一买卖盘的最大股数限制
交易指示的价格 最低上落价位为人民币0.01元。买盘动态价格检查将会实行。China Stock Connect System将拒绝输入价比现时最佳买盘价(当没有现时最佳买盘价时以最后成交价为准;当没有现时最佳买盘价及最后成交价时则以先前收市价为准)低过某一规定百分比的买盘。

交易指示的价格不可超过前一日收市价的±10%(被纳入风险警示板的A股(即ST股票及*ST股票)的价格限制为±5%)。
  • 交易指示的价格不受前一日收市价影响
  • 最低上落价位按个别股票而定
交易盘种类 交易盘种类只有限价盘。限价盘可于指定价格或更优价格成交。
  • 竞价限价盘
  • 限价盘
  • 增强限价盘
  • 特别限价盘
更改交易指示 所有交易指示不可更改。客户可取消交易指示并提交新的交易指示。 允许
回转交易(即日鲜) 不允许回转交易。于交易日当日(T)买入的股票仅可于下一个交易日(T+1)或之后沽出。 允许
交收周期 股票交收将于交易日当日(T)进行,而款项交收将于下一个交易日(T+1)进行。 款项及股票交收皆于两个交易日后(T+2)进行。
主要收费及税项
  • 经手费︰双边成交金额的0.00487%
  • 证管费︰双边成交金额的0.002%
  • 过户费︰双边成交金额的0.002% (由中国结算上海 / 中国结算深圳收取);及双边成交金额的0.002%(由香港结算收取)
  • 交易印花税︰只收卖方成交金额的0.1%
  • 政府印花税︰双边成交金额的0.1%
  • 交易费︰双边成交金额的0.005%
  • 交易征费︰双边成交金额的0.0027%

沪股通股票将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被暂停买入(但允许卖出):

  • 该等沪股不再属于有关指数成份股;及/或
  • 该等沪股被实施风险警示;及/或
  • 该等沪股相应的H股不再在联交所挂牌买卖(视乎何者适用)。

 深股通股票将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被暂停买入(但允许卖出):

  • 该等深股不再属于有关指数成份股;及/或
  • 该等深股的市值按任何其后进行的定期审核低于人民币60亿元;及/或
  • 该等深股被实施风险警示;及/或
  • 该等深股相应的H股不再在联交所挂牌买卖(视乎何者适用)。

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或会因分派权利(包括在供股或公开发售中认购股份的权利)或权益、转换、收购、其他公司行动或特殊情况而收到未获接纳为沪股通 / 深股通股票的证券:

  • 若此等证券是沪股 / 深股并以人民币交易,香港及海外投资者可透过沪港通 / 深港通卖出证券;
  • 若此等证券并非沪股通 / 深股通证券,香港及海外投资者不可透过沪港通 / 深港通出售证券。香港结算现正研究另作安排处理此等证券,并将在适当时候向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提供最新资料。

根据《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该规定」),沪港通及深港通下的相关交易结算活动遵守交易结算发生地的监管规定及业务规则,而上市公司遵守上市地的监管规定及业务规则。

根据该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将对沪港通及深港通相关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并通过监管合作安排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和其他有关国家或地区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公平、公正、对等的原则,维护投资者跨境投资的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和其他有关国家或地区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将通过跨境监管合作机制,依法查处沪港通及 / 或深港通(视乎何者适用)相关跨境违法违规活动。

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所设立的投资者赔偿基金并不涵盖透过沪港通及深港通进行的任何北向交易。

项目推出初期,恶劣天气情况下的交易安排如下:

  1. 若上交所或深交所通知由于恶劣天气相关市场的北向交易将暂停,联交所将会相应地通知香港市场及中华通交易所参与者。
  2. 假如八号或以上台风讯号及 / 或黑色暴雨警告在香港市场开市前发出,北向交易将暂停服务。当该讯号停止,北向交易将按照现行香港做法恢复交易。(详情请按此参阅香港交易所网站)。
  3. 假如八号或以上台风讯号在香港市场开市后但在上海市场及深圳市场开市前发出(9时至9时15分之间),北向交易将暂停服务。
  4. 假如八号或以上台风讯号在上海及深圳市场开市后才发出,交易将延续15分钟,其间将接纳买卖盘及取消订单。15分钟后只接纳取消订单,直至上交所或深交所市场收市。
情况沪股通 / 深股通 香港市场现有安排
八号台风讯号 / 黑色暴雨警告于香港市场开市前发出(即早上9时前) 不开放 不开放
八号台风讯号于早上9时至9时15分之间发出 不开放 开市前时段后停止交易
黑色暴雨警告于香港市场开市后发出(即早上9时后) 如常交易 如常交易
八号台风讯号于上交所 / 深交所市场开市后发出(即早上9时15分后) 交易于发出八号台风讯号后延续15分钟,其后只接纳取消订单,直至上交所 / 深交所市场收市 如常交易
八号台风讯号 / 黑色暴雨警告于中午12时前解除 2小时后恢复交易 2小时后恢复交易
八号台风讯号 / 黑色暴雨警告于中午12时后解除 不开放 不开放

香港结算与中国结算已建立沪港结算通及深港结算通。两家结算所互为对方的参与者,为透过沪港通 / 深港通进行的跨境交易提供结算与交收。于各自市场达成的跨境交易,当地结算所将与其结算参与者进行结算与交收,同时承担及履行其结算参与者与对方结算所就此跨境交易的结算与交收责任。

中国结算上海及中国结算深圳会分别对香港结算参与沪股通及深股通股票交易的未交收头寸采取其现有的风险管理措施。香港结算亦将对其参与沪股通 / 深股通股票交易的结算参与者分别采取中国结算的风险管理措施(双市场方针)。这些风险管理措施与中国结算上海及中国结算深圳向其结算参与人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大致相同。

为避免风险跨市场传递,香港结算及中国结算均不会向对方的互保类风险管理基金(例如违约基金)供款,互保类风险管理基金一般只会向当地的结算参与者收取。因此,中国结算将不会向香港结算的保证基金供款,亦不会承担其他香港结算参与者的违约损失;香港结算参与者的保证基金供款亦不会用于抵销中国结算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如买卖沪股通股票或深股通股票的北向交易中罕有地发生中国结算违约,另一市场以及南向交易亦将同时发生违约。中国结算与香港结算因沪港通及深港通北向交易及南向交易而产生的任何责任及法律责任将互为抵销。香港结算与其结算参与者在有关买卖沪股通及深股通股票的北向交易的相关市场合约中的责任只限于协助其结算参与者向中国结算追讨相关赔偿。香港结算将尽可能通过可用的法律途径或透过中国结算违约后的公司清盘程序向中国结算追讨所欠的股票和款项,香港结算继而会将讨回的股票或款项按比例分配给受损失的结算参与者。

香港结算将为其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 / 投资者在中央结算系统中持有的中华通证券根据中央结算系统规则及在该等规则的规限下提供代理人服务。香港结算将留意中华通证券的企业行为,如果某些企业行为需要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 / 投资者采取行动,香港结算将会发出通知。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 / 投资者应留意某些中华通证券的企业行为可供他们采取行动之时限可能短至只有一个营业日。中华通证券的一般企业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红利,红股及投票等。要约收购及配股 / 公开配售可能发生,但不是很普遍。

香港结算将尽力及时为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收取并派发中华通证券的现金红利。

在支付日收到现金红利后,香港结算将在实际操作允许的情况下,在同日将现金红利发给有关的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

香港结算将通知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所有中华通证券股东大会详情,例如大会举行日期、时间及决议案数目等。香港及海外投资者于记录日期在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持有相关股份可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进行投票。香港结算会整合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的投票指示,尽力透过指定网络投票平台递交一份综合投票结果(包含赞成及 / 或反对的股数和弃权及 / 或累积投票(如适用)的股数)予相关的沪股通 / 深股通股票发行人。
香港结算将通知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沪股通 / 深股通股票的要约收购详情,例如要约价及接纳时期。要约收购可以现金或股票作收购。接纳时期一般约三十天。

香港及海外投资者于接纳时期在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持有相关股份可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进行接纳。香港结算会整合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的接纳指示,尽力透过指定电子平台递交一个综合接纳指示予相关的沪股通 / 深股通股票发行人。

当收到现金或股票后,香港结算将在实际操作允许的情况下,在同日将现金或股票发给有关的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

香港结算将通知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沪股通 / 深股通股票的配股 / 公开配售详情,例如要认购价及认购时期。认购时期一般约一星期,但亦可能短至只有一个营业日。香港及海外投资者于记录日期在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持有相关股份可收到相关配股 / 公开配售权及于认购时期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进行认购。配股 / 公开配售权是不可交易的。额外认购一般不提供。香港结算会整合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的认购指示,尽力透过指定电子平台递交一个综合认购指示予相关的沪股通 / 深股通股票发行人。当收到配股 / 公开配售股票后,香港结算将在实际操作允许的情况下,在同日将股票发给有关的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

沪港通及深港通并不支援首次公开招股。香港及海外投资者应注意并遵守其券商或托管商(即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的具体要求与指定限期,以参加沪股通及深股通股票的有关企业行为。

由于香港结算作为上交所 / 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名册上的股东(以其作为香港及海外投资者的沪股通 / 深股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的资格),可以股东身份参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但凡上市公司章程并无列明禁止其股东委任代表 / 多名代表参加股东大会,香港结算在收到委任指令后,将按该等委任指令安排委任一名或多名投资者作为代表出席相关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另外,根据中央结算系统规则,投资者(按内地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中所规定,当股东所持有的公司之股份达致所需门槛)可以经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由香港结算向上市公司提交或提呈股东大会议案。在相关法规及要求的允许下,香港结算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名册上的股东将协助传递此等议案予相关上市公司。

北向交易合资格股票的实时上交所一档深度行情现时发放予交易所参与者的中华通交易网关;实时上交所行情每5秒刷新一次,而北向交易合资格股票的实时深交所一档深度行情将透过中华通交易网关发布予交易所参与者,每3秒刷新一次。上交所及深交所发布的行情内容相同,包括最佳买盘价 / 数量、最佳卖盘价 / 数量、成交量、成交金额、前一价格、开市价、最新价格、最高价格及最低价格。

为增加市场透明度,沪股交易通及深股交易通的实时每日额度余额将会经由中华通交易网关及OMD指数传输发放予交易所参与者,每5秒刷新一次。

就沪港通而言,香港与海外投资者现时可透过上交所认可的资讯供应商索取上交所的实时市场行情。发布有关行情的资讯供应商名单登载于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上交所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负责上交所的海外市场行情业务)的网站。投资者亦可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交所的资讯业务分支)的认可内地供应商查阅上交所的实时行情。

就深港通而言,香港与海外投资者现时可透过深交所认可的资讯供应商索取深交所的实时市场行情。有关的资讯供应商名单登载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深交所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子公司,是深交所本地及海外市场行情业务的独家代理)的网站。

同样,内地投资者亦可透过在内地提供市场行情服务的认可资讯供应商获取联交所市场行情。此外,部份资讯供应商在香港、内地及海外免费向投资者提供基本的联交所实时市场价格行情。相关的资讯供应商名单登载于香港交易所网站。

发行人会透过上交所及深交所网站及官方指定报章(报纸及网站,包括: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www.cninfo.com.cn)发布所有经批准的有关沪股通及深股通股票的企业行为。投资者须注意,在深圳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发行人只须在其公司网站及官方指定网站上刊载若干企业公告。香港结算会在中央结算系统中记录有关沪股通及深股通股票的所有企业行为,并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于公布当日透过中央结算系统终端机通知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有关详情。香港与海外投资者可参阅上交所 / 深交所网站以及官方指定报章网站发布的相关资讯。

香港及海外投资者亦可在香港交易所网站的「中国证券市场网页」查阅沪股通及深股通股票相关上市公司于上一个交易日发出的公告。

香港与海外投资者透过沪港通及深港通买卖沪股通及深股通股票须注意的是,沪股及深股发行公司现时均以中文发布公司文件,并不提供英文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