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SG 政策
我們實踐 ESG 的方法及原則
1. | 引言 | |
1.1. | 本集團一直致力履行環境、社會及管治,我們相信與公司內外的不同持份者保持良好關係,以及實施負責任的企業管治,是維持業務長遠成功的關鍵因素。本集團認為環境、社會及管治,在於爭取商業成功的同時,不能偏離道德價值及尊重個人、社區及自然環境。本集團亦致力在每一個部門推動社會責任價值,實踐於日常營運中。 | |
1.2. | 《環境、社會及管治政策》(「政策」)由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委員會」)制定,委員會由業務單位、支援部門及集團管理層成員所組成。本政策載列本集團的環境及社會承諾,將環境、社會及管治看作維持本集團作為負責任企業的地位的整體元素,以對集團營運所在的社區發展作出貢獻。 | |
2. | 方法及原則 | |
2.1. | 本集團所有環境、社會及管治活動均合乎集團的策略、使命、營商原則和價值,以及企業管治架構。我們重視可持續發展,並致力推廣在四個環境、社會及管治範疇下的負責任操作: | |
2.1.1. 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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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綠色及可持續銀行專責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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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以客為本專責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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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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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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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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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環保工作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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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環境、社會及管治的管治及管理 | |
3.1. | 董事會支持我們在環境、社會及管治的承諾,由集團管理層成員所組成的委員會,負責制定環境、社會及管治策略和指導有關活動。該委員會亦會審閱、批核、督導和監察所有企環境、社會及管治舉措之執行。多支工作團隊在委員會帶領下,負責推動、支援和組織各項環境、社會及管治活動。 | |
3.2. | 本集團的環境、社會及管治架構、委員會的角色及職能詳列於《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的職權範圍》中。 | |
3.3. | 就環境、社會及管治政策和活動,在適當的情況下與持份者溝通。 | |
4. | 本政策適用範圍 | |
4.1. | 此政策列明之原則均適用於整個集團。 | |
4.2. | 海外地區的附屬公司可因應當地法律/法規的要求、市場情況、業務需要及社會狀況,在政策上作出相應的修改。 | |
5. | 環境、社會及管治的審核及披露 | |
5.1 | 委員會定期審核環境、社會及管治的實踐及表現,並向董事會作出匯報。本集團的環境、社會及管治表現會在每年的《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作出匯報。 | |
6. | 此政策之審閱 | |
6.1 | 此政策將於每年或按需要時作出審閱,以確保其相關及有效性。 | |
上一版本:2020年12月17日 經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更新及認可:2022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