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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服務  投資涉及風險。證券價格可升可跌,有時可能會非常波動,甚至變成毫無價值。買賣證券未必一定能夠賺取利潤,反而可能會招致損失。投資前客戶應考慮其本身的投資經驗、投資目標及風險承受程度,並參閱相關證券投資服務的條款及細則。有關滬港通及深港通的資料,請參閱關於滬港通及深港通的資訊(當中載有有關透過滬港通及深港通作投資的主要風險)。

在香港以外地方收取或持有的客戶資產  大新銀行有限公司在香港以外地方收取或持有的客戶資產,是受到有關海外司法管轄區的適用法律及規例所監管的。這些法律及規例與《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及根據該條例制訂的規則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有關客戶資產將可能不會享有賦予在香港收取或持有的客戶資產的相同保障。客戶亦應就任何進行海外投資時可能涉及之稅務責任,自行尋求相關專業意見。

基金服務 — 投資涉及風險。基金價格可升可跌,有時可能會非常波動,甚至變成毫無價值。買賣基金未必一定能夠賺取利潤,反而可能會招致損失。過往的表現並非其將來表現的指引。投資者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之前,應考慮其本身的投資經驗、投資目標及風險承受程度,並審慎閱讀有關銷售文件所載的條款、條件及風險因素。如閣下就投資產品之性質及有關之風險有任何疑問,應先獲取任何必要及合適的專業意見。

定存貨幣活轉服務 — 投資涉及風險,閣下可能損失全部投資款項。外幣投資受匯率波動而產生利潤及虧損風險。閣下如將外幣兌換為港幣或其他外幣時,可能受外幣匯率變動而蒙受虧損。閣下在作出投資決定前,應考慮本身的投資經驗,投資目標及風險承受程度,並審慎閱讀相關之產品單張及有關之銷售文件以了解定存貨幣活轉服務之性質及風險。已透過定存貨幣活轉服務訂立外匯遠期合約的存款並非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保障。

結構性產品 — 結構性產品不同於一般定期存款,並非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保障。結構性產品乃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的投資產品。部分結構性產品被界定為複雜產品及存在損失風險,甚至可能會損失全部投資款項,投資者應謹慎行事。投資決定是由閣下自行作出的,但除非大新銀行有限公司於銷售該產品時已向閣下解釋經考慮閣下的財務情況、投資經驗及目標後,該產品是適合閣下的,否則閣下不應投資在有關投資產品。客戶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參閱所有有關投資產品之銷售文件,以取得包括風險因素在內的詳細資料。客戶如有任何疑問,應諮詢獨立專業意見。


高息外幣聯繫投資存款 — 涉及高息外幣聯繫投資存款的交易是複雜及存在損失之風險。閣下在投資高息外幣聯繫投資存款之前應參閱相關之銷售文件並了解此投資產品之性質及風險。高息外幣聯繫投資存款不同於一般定期存款,並不保本,亦不應被視為一般定期存款之代替品。高息外幣聯繫投資存款並非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保障。


債券  投資涉及風險,債券價格可升可跌,甚至變成亳無價值。債券投資未必一定能夠賺取利潤,反而可能會招致損失。債券的過往表現並非其將來表現的指引。債券持有人須承擔發行人的信貸風險及其他的風險。投資者在作出投資決定之前,應考慮本身的投資經驗,投資目標及風險承受程度,並審慎閱讀有關銷售文件所載的條款、條件及風險因素。如閣下就投資產品的性質及有關的風險有任何疑問,應先尋求必要及合適的專業意見。債券乃投資產品,不等同於定期存款及不受香港存款保障計劃保障。


外匯買賣 — 投資涉及風險。外幣投資受匯率波動而產生獲利及虧損風險。客戶如將外幣兌換為港幣或其他外幣時,可能受外幣匯率變動而蒙受虧損。外幣匯率可能有損有關投資之價值、價格或收入。本文件並不擬指出有關投資項目可能涉及的所有風險。投資者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敬請細閱及明白該等投資的所有發售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其所列載的風險披露聲明及風險警告。


貨幣風險(人民幣)— 人民幣兌換為港元或其他外幣受匯率波動影響。客戶於兌換人民幣至港元或其他外幣時,將可能因人民幣匯率的變動而出現利潤或虧損。人民幣目前受中國政府外匯管制,其匯率或較容易因政府政策改變而被影響。


重要提示

定存貨幣活轉服務、高息外幣聯繫投資存款、債券及基金乃投資產品,高息外幣聯繫投資存款、部分債券及部分基金乃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的結構性產品。投資決定是由閣下自行作出的,但除非大新銀行有限公司於銷售該產品時已向閣下解釋經考慮閣下的財務情況、投資經驗及目標後,該產品是適合閣下的,否則閣下不應投資在有關投資產品。

除非情況另有所指,否則本文件並不構成對任何人士提出進行任何證券/投資/外匯交易的招攬、邀請或建議,亦不構成對未來任何證券/投資產品/外匯價格變動的任何預測。

本文件未經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或香港任何監管機構審閱。

上述提及的保險計劃是一般保險產品並由由大新保險有限公司(「大新保險」)承保。大新保險為大新金融集團成員及已獲保險業監管局授權經營並受其監管。大新銀行有限公司(「本行」)已登記為持牌保險代理機構(保險中介人牌照號碼:FA3022),並為大新保險之授權持牌保險代理機構及為大新保險分銷保險產品。有關一般保險產品為大新保險的產品而非本行的產品。

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並只在香港刊發,不能詮釋為在香港境外提供或出售或游說購買大新保險的任何一般保險產品的要約、招攬及建議。本文内容乃一般摘要,並不包含相關產品的完整條款。

有關保險計劃之保障範圍及內容、詳盡條款及細則及不保事項等,請參閱保單條款,並一切概以有關保單條款所載資料為準。客戶於投保前,必須閱讀、完全明白並接受其產品小册子及保單條款內之條款及細則、保障範圍、不保事項及保費。大新保險全面負責一切保障及賠償事宜並保留對相關保險計劃申請的最終批核權。保單持有人須承受相關保險公司的信貸風險。

對於本行與客戶之間因銷售過程或處理有關交易而產生的合資格爭議(定義見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的金融糾紛調解的中心職權範圍),本行須與客戶進行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程序。

本文提及的服務/產品並不是以歐洲聯盟的人士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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