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 為 大 新 GUNDAM 信 用 卡 客 戶 , 您 可 專 享 以 下 精 彩 優 惠 及 權 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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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即 日 起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 成 功 申 請 大 新 GUNDAM VISA 卡 , 即 可 享 以 下 其 中 一 份 禮 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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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 新 禮 品 條 款 及 細 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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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達 通 自 動 增 值 」 服 務 |
當 您 的 八 達 通 卡 儲 值 餘 額 不 足 以 支 付 費 用 , 大 新 GUNDAM 信 用 卡 即 自 動 為 您 增 值 , 增 值 額 更 備 H K $ 2 5 0 或 H K $ 5 0 0 任 選 擇 , 方 便 快 捷 , 省 卻 走 到 櫃 位 或 增 值 機 增 值 八 達 通 卡 的 煩 惱 。 而 增 值 之 金 額 更 可 享 獲 「 有 份 共 享 」 計 劃 之 積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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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 分 共 享 」 計 劃 1 |
簽 賬 越 多 獎 賞 越 豐 富 |
憑 卡 每 簽 賬 HK$1 , 即 獲 1 分 , 您 可 憑 累 積 分 數 換 領 多 款 精 美 禮 品 , 亦 可 將 積 分 換 取 現 金 券 、 豁 免 年 費 優 惠 等 。 於 生 日 當 天 簽 賬 , 更 可 獲 得 雙 倍 獎 賞 優 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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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年 商 戶 優 惠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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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 期 」 計 劃 4 ─ 於 任 何 商 戶 購 物 滿 HK$800 , 即 享 長 達 24 個 月 免 息 分 期 及 特 低 每 月 手 續 費
- 全 面 完 善 的 e - B a n k i n g 網 上 理 財 服 務 5
- 信 用 卡 付 款 保 障 計 劃
- 「 S M S 信 用 卡 提 示 」 及 消 費 著 數 短 訊
- 可 享 長 達 50 日 免 息 還 款 期
- 自 動 加 入 「 星 級 獎 賞 計 劃 」 , 尊 享 各 項 「 星 級 優 惠 」
- 「 兌 現 」 計 劃 6 ─ 您 可 將 信 用 額 兌 現 成 額 外 現 金 存 入 您 指 定 之 個 人 銀 行 戶 口 , 讓 您 即 享 充 裕 資 金 去 達 成 心 中 夢 想 , 更 毋 須 繳 付 昂 貴 現 金 透 支 手 續 費 ! 您 可 選 擇 12 或 24 個 月 免 息 分 期 還 款 , 找 卡 數 自 然 更 有 預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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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 「有 分 共 享 」 計 劃 : 憑 卡 簽 賬 HK$1 , 即 可 獲 1 分 積 分 。 「 有 分 共 享 」 計 劃 只 適 用 於 零 售 簽 賬 交 易 及 「 八 達 通 自 動 增 值 」 金 額 , 並 不 包 括 現 金 透 支 、 結 欠 轉 賬 金 額 、 銀 行 手 續 費 ( 年 費 、 財 務 費 用 、 逾 期 費 用 、 現 金 透 支 手 續 費 ) 、 繳 費 金 額 、 「 分 期 」 金 額 、 「 兌 現 」 金 額 、 交 稅 金 額 、 免 息 分 期 計 劃 金 額 、 籌 碼 兌 換 、 未 誌 賬 / 取 消 / 退 回 及 所 有 未 經 授 權 之 交 易 。
- 付 款 前 必 須 出 示 大 新 信 用 卡 , 並 以 該 卡 簽 賬 付 款 , 方 可 享 用 優 惠
- 優 惠 詳 情 , 請 參 閱 有 關 推 廣 活 動 之 宣 傳 單 張 。
- 本 計 劃 申 請 適 用 於 HK$800 ( 或 等 值 之 外 幣 ) 或 以 上 交 易 , 交 易 可 合 併 計 算 。 所 有 合 併 簽 賬 單 據 須 屬 同 一 信 用 卡 賬 戶 。 客 戶 須 於 簽 賬 日 起 至 到 期 繳 款 日 期 10 個 工 作 天 前 作 出 申 請 , 並 須 保 留 有 關 簽 賬 單 據 以 茲 證 明 。 欲 查 詢 每 月 手 續 費 及 其 相 關 實 際 年 利 率 , 請 按 此 瀏 覽 。 此 計 劃 並 不 能 享 獲 「 有 分 共 享 」 優 惠 。 本 行 有 權 決 定 批 核 申 請 與 否 而 毌 須 提 供 理 由 。 如 有 任 何 爭 議 , 本 行 保 留 最 後 決 定 權 。 本 計 劃 將 受 「 分 期 」 計 劃 之 條 款 及 細 則 所 約 束 , 而 有 關 條 款 可 於 按 此 瀏 覽 或 致 電 2828 8168 索 取 。
- 每 次 使 用 網 上 繳 費 服 務 之 手 續 費 為 繳 費 金 額 之 1 % ( 只 適 用 於 須 預 先 登 記 之 商 戶 ) 。 有 關 繳 款 商 戶 名 單 , 可 按 此 瀏 覽 。
- 「 兌 現 」 計 劃 只 適 用 於 主 卡 客 戶 , 並 不 適 用 於 附 屬 卡 客 戶 。 此 兌 現 計 劃 並 不 能 享 獲 「 有 分 共 享 」 優 惠 。 本 行 將 收 取 相 等 於 批 核 金 額 的 一 個 百 分 比 作 為 每 月 手 續 費 。 欲 查 詢 最 新 每 月 手 續 費 , 請 參 考 本 行 最 新 的 宣 傳 單 張 。 「 兌 現 」 計 劃 只 適 用 於 本 地 個 人 銀 行 戶 口 , 聯 名 戶 口 並 不 適 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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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 條 款 及 細 則 之 中 英 文 版 本 如 有 歧 異 , 概 以 英 文 版 本 為 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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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 寄:中 央 郵 政 信 箱 333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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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關 客 戶 資 料 的 客 戶 通 知
大 新 信 用 卡 持 卡 人 合 約 之 主 要 使 用 條 款
八 達 通 自 動 增 值 協 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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