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 借 「 快 應 錢 」 歡 迎 各 行 各 業 人 士 申 請 。 無 論 是 固 定 月 薪 、 佣 金 方 式 受 薪 , 甚 至 是 以 現 金 支 薪 , 只 要 有 一 張 任 何 形 式 入 息 證 明 即 可 申 請 , 更 特 設 30 分 鐘 批 核 及 放 款 服 務 1 , 貸 款 額 高 達 HK$80,000 。 成 功 申 請 再 送 您 高 達 HK$388 現 金 獎 賞 2 , 現 金 話 咁 易 到 手 !

 

 
特 低 個 人 化 息 率 , 借 一 萬 每 日 利 息 只 需 約 HK$ 3 3
還 款 期 由 6 - 48 個 月
 
特 低 個 人 化 息 率 , 借 一 萬 每 日 利 息 只 需 約 HK$6 4 , 未 用 的 貸 款 額 毋 須 計 息

憑 卡 循 環 再 借 , 24 小 時 提 取 現 金 5

每 月 僅 還 總 結 欠 的 3.5%

免 首 年 年 費 6

   
* 請 順 序 輸 入 (1) 姓 名 (2) 貸 款 額 及 (3) 還 款 期(如 適 用)。 例 如 : 林 小 文 、 50000 、 24 。 本 行 將 於 確 認 收 妥 短 訊 後 的 下 一 個 工 作 天 安 排 專 人 致 電 發 送 短 訊 之 手 機 號 碼 與 客 戶 跟 進 申 請 。 個 別 電 訊 網 絡 供 應 商 將 收 取 發 送 手 機 短 訊 之 費 用 , 收 費 金 額 將 按 電 訊 網 絡 供 應 商 而 定 。
 
 
註 :
  1. 「 30分 鐘 批 核 及 放 款 」 服 務 適 用 於 經 電 話 或 親 身 到 分 行 申 請 並 於 申 請 當 日 提 交 所 有 所 需 文 件 及 資 料 之 客 戶 , 以 及 大 新 銀 行(「 本 行 」) 職 員 確 認 收 妥 所 有 文 件 及 資 料 起 計 。 該 申 請 需 符 合 本 行 一 般 的 貸 款 審 批 程 序 , 並 選 擇 親 身 到 分 行 提 取 貸 款 。 服 務 時 間 為 ︰ 星 期 一 至 五 上 午 9:00至 下 午 5:00及 星 期 六 上 午 9:00至 中 午 12:00。 惟 該 服 務 須 視 乎 當 時 之 實 際 情 況 而 可 能 有 所 調 整 。
  2. 申 請 人 於 2008 年 3 月 17 日 至 8 月 31 日 ( 「 推 廣 期 」 ) 期 間 成 功 申 請 並 提 取 易 借 分 期 「 快 應 錢 」 或 易 借 「 快 應 錢 」 循 環 貸 款 , 可 獲 HK$ 88 現 金 獎 賞 , 提 取 貸 款 後 首 3 個 月 一 直 維 持 良 好 之 還 款 記 錄 及 沒 有 超 逾 信 貸 額 記 錄 ( 如 適 用 ) 可 額 外 享 獲 HK$ 300 現 金 獎 賞 。 現 金 獎 賞 將 以 回 贈 形 式 於 2009 年 4 月 或 之 前 存 入 合 資 格 客 戶 之 還 款 戶 口 或 易 借 「 快 應 錢 」 戶 口 ( 如 適 用 ) 內 。 客 戶 須 於 回 贈 前 一 直 維 持 良 好 之 還 款 記 錄 及 沒 有 提 早 清 還 貸 款 ( 如 適 用 ) , 並 維 持 戶 口 正 常 及 有 效 , 方 可 享 獲 現 金 獎 賞 優 惠 。 每 位 客 戶 最 多 可 分 別 獲 HK$ 88 及 HK$ 300 現 金 獎 賞 各 一 次 。 現 金 獎 賞 不 可 轉 讓 。 現 金 獎 賞 不 適 用 因 原 有 貸 款 申 請 未 獲 批 核 而 被 安 排 易 借 分 期 「 快 應 錢 」 或 易 借 「 快 應 錢 」 循 環 貸 款 之 客 戶 。 本 行 保 留 決 定 現 金 獎 賞 發 放 方 式 之 最 終 權 利 。 若 客 戶 於 還 款 期 間 內 提 早 清 還 貸 款 , 本 行 將 從 客 戶 戶 口 中 扣 除 提 早 清 還 貸 款 費 用 及 所 有 現 金 獎 賞 ( 如 適 用 ) 。
  3. 每 日 利 息 約 HK$3( 約 至 整 數 )乃 假 設 貸 款 額 為 HK$ 10,000及 每 月 30日 , 並 以 每 月 平 息 0.8% 計 算 。 根 據 銀 行 營 運 守 則 之 指 引 並 以 還 款 期 12個 月 及 HK$ 10,000貸 款 額 計 算 , 每 月 平 息 0.8% 之 實 際 年 利 率 為 21.1% , 並 已 包 括 每 年 平 息 1% 壽 險 費 在 內 。 本 行 將 按 客 戶 之 信 用 狀 況 審 批 有 關 申 請 及 釐 定 客 戶 所 享 有 之 息 率 。
  4. 每 日 利 息 約 HK$ 6( 約 至 整 數 )乃 假 設 貸 款 額 為 HK$ 10,000及 每 月 30日 , 並 以 年 息 22% 計 算 。 根 據 銀 行 營 運 守 則 之 指 引 計 算 , 年 息 22% 之 實 際 年 利 率 為 24.36% , 此 利 率 不 包 括 年 費 及 手 續 費 。 本 行 將 按 客 戶 之 信 用 狀 況 審 批 有 關 申 請 及 釐 定 客 戶 所 享 有 之 息 率 , 如 客 戶 未 能 符 合 由 本 行 釐 定 之 資 格 , 其 適 用 之 息 率 將 調 整 至 年 息 30%(實 際 年 利 率 為 34.49%)。
  5. 每 次 提 款 手 續 費 為 提 款 金 額 之 2%(最 低 HK$ 55), 放 款 時 將 不 會 向 客 戶 收 取 提 款 手 續 費 。
  6. 年 費 為 信 貸 額 之 1%(最 低 HK$ 300; 最 高 HK$ 500), 成 功 申 請 可 獲 豁 免 首 年 年 費 。
  7. 本 行 保 留 隨 時 終 止 或 更 改 以 上 優 惠 及 條 款 之 權 利 , 而 毋 須 另 行 通 知 。 如 有 任 何 爭 議 , 本 行 保 留 最 終 決 定 權 。